获批澳洲永居签证后,就可以作为永久居民在5年内自由出入境澳洲。如果没有涉及重大法律事件,通常不会过期或是被取消。但是出入境许可的有效期是5 年,这就是大家所熟知的 5 年 PR 有效期。
5年后,对于不想失去原国籍,又想继续享有自由往返澳洲权的PR,就需要申请155/157居民返乡签证,俗称为绿卡永居续签。
但是大部分拿到PR后回国的申请人,都没有办法在5年居住满2年。这就是大家常说的移民监。今天就为大家破解,如何顺利延签你的永居绿卡。
移民局授权书面形式递交:每位申请人费用为505澳元
线上递交申请:每位申请人425澳元
所有第澳大利亚 PR 签证都有5年的出入境许可。这期间,可以无限次出入境澳洲,但是5年后,就要根据之前澳洲境内居住时间的长短以及与澳洲的联系来申请 155 或 157 居民返乡签证(RRV)。
通常 RRV 签证期限是 5 年、1 年或 3 个月,这取决于申请人过去 5 年间在澳居住的时间长短。
总而言之,只要不入籍成为澳洲公民,任何澳洲PR签证的尽头就是无限次的续签155/157, 申请地点无限制,境内外均可。
如果5年内住满2年,申请居民返乡签证(RRV)流程就相对简单,甚至出现签证秒下的情况。
但如果五年内没有住满两年,就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,才能拿到永久居民的身份。
简单来说,要提供材料证明如下两个问题:
当初为什么离开澳洲:
通常是家人病故、治病就医、结婚生子等。
现在为什么回来澳洲:
1)和澳大利亚的商业纽带(Business Ties):比如在澳洲拥有一个公司,且在真实经营中,需提供跟生意有关的所有证明文件;
2)与澳大利亚的文化纽带(Cultural Ties);
3)与澳大利亚的雇佣关系(Employment Ties):如雇佣合同;
4)与澳大利亚的个人关系(Personal Ties):若有家人是Pr身份,只需提供两人的关系证明。
身份要求
关于澳洲居留身份,您需满足如下其一:
居住或与澳洲的实质性联系要求:
所持签证要求:
未持有1976.3.1-1979.8.31期间签发的Authority to Return;或1979.9.1-1986.12.31期间签发的Return Endorsement
满足品行要求
有如下情况不符合申请要求:
出现如下情况,不符合申请155/157居民返乡签证的要求:
1)若您之前商业技能签证因商业原因被取消,签证类别包括:
EA类132签证
BH类840-846签证(已废除)
EB类188签证
UR类160-165签证
EC类888签证
2)上述签证曾经的持有人,若有以下情况,也不符合居民返乡签证的申请要求:
已获得155、157或159类签证
以相同的理由取消了155、157或159签证的申请;
若您是或曾经是上述提及主申请人的家庭成员,可能也没有资格申请该签证
没有签证取消或者拒签的历史